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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及企业信用合规提升预约式促信服务的通知
2025-0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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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切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精准帮助企业强化信用管理意识,深化信用管理水平,根据《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启动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报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1.2022年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续展)。 

2.符合《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企业。 

第五条 纳入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形象;

(二)企业自身对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有较强意愿和需求;

(三)企业信息化基础较好,具备较完备的信息化管理条件和较成熟的信息化管理经验;

(四)企业管理层信用建设理念强,改革创新能力强。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在8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登录“杭州市信用管理示 范 企 业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 自 主 申 报 ,( 网 址 :https://zhscjgyth.scjg.hangzhou.gov.cn/xysfsb/ ),填报各项信息并上传各项资料,完成申报工作。 

企业通过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其中第 1-7 项必交。申报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应为原件的扫描件,PDF 格式,页面清晰。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申报表》; 

2.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评估表; 

3.《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实施报告》;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2年-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信用管理相关制度;

6.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贷信用情况的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也可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信用报告); 

7.企业信用管理人员授权文件及参加诚信管理体系培训情况资料;

(以上1-7项为必备条件)

8.企业获得市场监管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知识产权奖、政府质量奖、浙江制造精品等相关荣誉,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红名单荣誉相关材料复印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证明复印件; 

(二)区县推荐 

企业住所地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在8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核实,对系统自动核查出的不良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申报系统”中予以推荐。 

(三)现场评估 

1.评估机构。市局采用招标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机构)。 

2.评估规则。评估按照《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评估表》,对企业进行符合性核查,并进行评估打分。 

3.评估程序。评估机构制定评估计划,组建评估小组(每组不少于 2 人),提前 3 个工作日将评估通知发送至相关企业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评估现场出具结果,交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新申报企业和续展企业须进行现场评估,部分续展企业的现场评估可实施直通车方式。

(四)确认公示 

1.市局对符合申报条件、最终评估得分≥75 分,2022 年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杭州等公示平台无不良信用信息或公示不良信用信息已修复的企业列为拟公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 

2.市局将拟培育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向税务、人民银行、环保、人社部门征求意见,通过市局官网向社会公众公示征求意见(官网公示征求意见时间 7 天)。对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由市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核实。 

3.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召开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联席工作会议,根据评估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对拟公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名单进行审查,确定公示的培育名单。 

4.向社会公示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名单。

(五)取消情形

企业报送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或者被投诉、举报等并经查实确有不符合认定标准情形的,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三、工作要求

各申报企业应当主动对照信用管理的标准与评价体系等开展自我评估。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全面体现本单位信用管理工作内容与实效,各项数据信息应当准确无误。

四、其他事项

1.“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全程采用电子化形式,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在现场核查中需要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培育工作不向申报企业收取资料费、审评费等任何费用,也不委托其它单位向申报企业收取资料费、审评费等任何费用。

2.根据企业需要,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企业信用管理提升预约指导服务。包括信用合规管理知识宣贯培训、在线答疑、现场走访,帮助企业识别信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供专业指导建议,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联系人:郑超超,电话:89582589。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8 月19日   


附件(点击下载):

1.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申报表

2.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评估表(一般企业)

3.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评估表(小微企业)

4.关于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及企业信用合规提升预约式促信服务的通知

5.2025(发企业)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材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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